性別平等教育回上一頁
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,消除性別歧視,維護人格尊嚴,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,於民國93年6月性別平等教育法正式公布。性別平等一詞,打破了舊有非男即女的兩性藩蘺,以更多元、更寬廣的視野,涵覆了兩性以外的其他性別,除了維護人性基本尊嚴外,更重要的意義,在企求建立平等與良性的社會對待,並在性別平等互助的基礎下,共同營造和諧多元的社會。
基於此概念,金陵女中訂定「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」,除保障全校教職員工生的權益外,更將性別平等的教育融入教學現場,期能提供學生性的生理、心理和社會三方面成熟過程的正確知識,建立正面積極的性別平等互動模式,打造一個尊重圓融的校園和生活。